0935-2608482

诚信为本,市场在变,诚信永远不变...
服务热线:0935-2608482

南宁市久禽活禽店运营农药残留含量跨越食物平发布日期:2026-06-03 10:05 浏览次数:



  2.对未按成立并恪守食用农产物进货检验记度的行为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、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六十五条1.对运营农药残留含量不合适食物平安国度尺度的食用农产物(生姜)的行为,罚款500元。罚款800元;